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工艺〔2011〕5号
关于印发《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已经学院研究通过。现予印发,并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
1、《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体育部、学工处、团委、校医务室、各院系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1)教务处负责全面统筹与监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
2)体育部负责《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组织、测试、统计、上报数据等具体工作。
3)学工处和相关分院(系)负责宣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协助教务处、体育部组织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工作。
4)后勤处医务室负责测试前的学生体检和测试过程中的医疗保障和医用器材的使用指导等工作。
2、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目标,同时通过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磨练意志,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测试项目分为五类,其中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必测项目,其它三类测试项目选测一项(详见附表3)。每年选测的具体项目、测试时间和安排由体育部确定并公布。
4、体质测试的各项评价指标和得分可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指标与分值(附表1)和评分表(附表2),满分为1 0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一89分为良好,60分一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对达到及格以上成绩的学生颁发证章。
5、学生体质健康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4),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毕业总评成绩=一年级得分×50%+二年级得分×50%,学生毕业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总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6、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申请免测的学生要有市级医院证明,经班主任证明、体育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表5)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毕业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可记为免修。
7、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一小时者,或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获得前三名者,或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省、市体育比赛获得前八名者,奖励5分,计入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总成绩。
8、若评价指标中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的得分达不到及格者,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记为不及格,该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9、全校各年级学生的体质测试由体育部组织专人进行测试,每年不及格以及未测学生的补测由体育部和各分院(系)协同配合另行安排组织测试;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于每年12月底经体育部汇总,分别由教务处和体育部负责保存,并由体育部将数据报送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学生毕业时,教务处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总评成绩,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是否准予毕业;经教务处审核并盖章后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或《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装入学生档案。
10、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者,按学校考试违纪处理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11、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时,教师、学生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要认真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对生病学生实行缓测或免测。
12、建立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四项身体素质测试,内容包括:男生5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生5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测试结束后,由体育部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了解每个新生的身体素质状况,以便采取干预措施,努力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并及时向省教育厅上报测试结果。
13、加强科学锻炼方法的学习和安全意识教育,加强运动场馆、运动设施、体育器材的维护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4、院保卫处、医务室、后勤管理部门要建立校园内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特别对学校大型体育活动的管理做好应急预案,明确工作流程,保证疏散、紧急处理、救护、医治等工作渠道的畅通。
15、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从我校2010级学生开始执行。
16、本《实施办法》由体育部、教务处负责解释。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4月20日
通 知
根据苏工艺[2011]5号文“关于印发《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进一步激发学生的体育锻炼意识,促进各项体育活动的开展,特组建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临时机构。机构由下列人员组成:
院领导:廖 军
教务处:刘 珽
学工处:黄伟峰
团委: 周山华
后勤处:朱宇华
各系部:总支书记
希机构认真开展工作,以学生的“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检查场地及仪器的准备工作,落实好学生的组织工作,按照苏工艺[2011]5号文的精神做好测试工作,并将测试结果及时上报教育部。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