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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测试成绩纳入学生评优评先相关文件1
2014-11-18 19:55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美院学字〔2014〕19号

2013—2014学年度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第一条 评选目的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追求学术的风气,提高学生竞争和参与意识,锻炼学生实践能力;大力推进学院校风和学风建设。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评选机构

为了奖学金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确保评选工作顺利有效的完成,学院成立了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的评审指导委员会,学工处成立由处长任组长的评审组,各系成立由系书记主任任组长的系评审小组。

第三条 评选条件

一)参评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学院在籍的二、三年级全日制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2、学习努力,专业成绩优良,文化课成绩合格,无旷课现象。

3、个人卫生良好,所在宿舍卫生合格,夜不归宿不超过3次。

4、有体育课年级的学生,体育成绩必须在中以上(含中);无体育课年级的学生,必须达到国家体育合格标准。

5、其他各方面综合表现良好。

(二)参评奖学金的必要条件

1、成绩要求(平均成绩计算不包括考查和选修课成绩):

①学年平均成绩达到90分以上;

②学年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

③学年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

④学年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

2、参加过省市级及以上的专业展览或比赛,表现优秀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者或在校内学生组织任职并工作突出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年奖学金评定资格

1、本学年内必修课考试有不及格者。

2、有违法或违纪行为且受到院、系纪律处分者。

第四条 奖项设置及奖励形式

学院奖学金分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两类,各系可在奖励金额区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标准,同一等级奖励金额系内需统一标准。

(一)、综合奖学金

1、综合特等奖:给予3000~3500元奖励

符合基本条件及必要条件1①、2的同学可申请。

2、综合一等奖:给予2000~2500元奖励

符合基本条件及必要条件1②、3的同学可申请。

3、综合二等奖:给予1000~1500元奖励

符合基本条件及必要条件1③的同学可申请。

4、综合三等奖:给予500~800元奖励

符合基本条件及必要条件1④的同学可申请。

(二)、单项奖学金

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之外,各系根据本系情况制定评选标准,各系可在奖励金额区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标准,同一等级奖励金额系内需统一标准。

学习优秀奖:给予500~800元奖励

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单项先进个人””称号。

学习进步奖:给予500~800元奖励

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中进步突出的学生,授予“单项先进个人”称号。

勤俭自强奖:给予500~800元奖励

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授予“单项先进个人”称号。

社会实践奖:给予500~800元奖励

用于奖励在社会实践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授予“单项先进个人”称号。

第五条 评定办法

1、奖学金下拨到各系,本学年奖学金如果没有全额用完的留存到下学年累积使用。

2、各系每年十一月份开始评审,依据本章程制定本系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本系的评审工作。

3、各系在十二月初将系评审材料上报学工处进行审核,学工处会同教务处及相关部门进行汇签。

4、最终获得者名单交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批确定。经公示后对奖学金进行发放和实施。

5、如有对奖学金评定有异议的,可向学院评审组申请复核,再由学院评审指导委员会裁定。

6、奖学金评定全部结束后,学工处将会同审计处、财务处对各系的奖学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和核查,确保专款专用,合理发放,真正做到奖其该奖,励之所励!

第六条 金额分配

各系根据实际评选结果核算出的奖励金额总数不得高于下表的指导分配金额,评选人数不限。

2014年学院奖学金各系金额分配

系别

参评人数

(人)

分配总金额 (万元)

视觉传达系

745

11.5

环境艺术系

727

11

装饰艺术系

429

6.5

服装工程系

352

5.5

工业设计系

500

7.5

数字艺术系

505

8

合计

3258

50万元

第七条 关于奖学金评定的几点说明

1、各系应严格按照此章程执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某项奖学金如无满足条件的学生参评,宁缺毋滥。

2、学生所获得的奖学金可以兼得荣誉称号,奖金按其中高额奖学金的金额颁发。

3、享受国家奖学金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原则上不再兼得学校奖学金。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工处。

附件:2013—2014学年度奖学金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1月3日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2014年11月3日印发

附件:

2013—2014学年度奖学金申请表

姓名

系别

班级

第一学期平均成绩

第二学期平均成绩

学年成绩平均分

学年考勤情况

体质测试等级

宿舍卫生状况

平时表现及学年获奖情况

班级意见

专职辅导员意见

所在系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学期成绩附教务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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